问:公司除了人力资源部门,其他部门是否可以自主招聘聘?自主招聘是否有法律风险,实操中如何去规避?
一、其他部门能否自主招聘?
法律分析:
1.无强制限制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法律并未禁止企业将招聘权下放至非人力资源部门,企业可根据自身管理制度灵活分配招聘权限。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未强制限定招聘主体。
《就业促进法》第三条:企业可自主制定用工计划。
2.需内部约定
其他部门招聘权限需经公司明确授权(如公司章程、内部制度规定或管理层决议),否则可能因越权导致用工纠纷。
实践操作:
授权备案:企业可通过《招聘授权书》明确部门权限,例如“业务部门可独立筛选简历、初试,但最终录用需HR审核”。
流程协同:部分企业允许业务部门主导招聘,但HR负责合规性把控(如合同签订、背调等),以兼顾效率与合法性。
二、自主招聘的法律风险及规避措施
(一)法律风险
1.歧视风险
招聘广告或面试中隐含性别、年龄、地域等歧视,可能违反《就业促进法》。
法律依据: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提供平等就业机会。2.程序瑕疵
部门擅自承诺薪资福利但未兑现,可能被认定为欺诈或违约(如试用期未约定、未签书面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工超过1个月未签书面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3.隐私泄露
面试过程中过度收集或泄露应聘者个人信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
(二)规避措施
1.一制度规范
制定《招聘管理手册》,明确各部门职责;如要求所有岗位JD需经HR审核后方可发布,避免歧视性表述。
2.合规培训
对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劳动法培训,重点讲解禁止歧视、合同签订时限、薪酬保密等规则。
3.记录留痕
面试中不得询问婚育状况等隐私问题,书面沟通记录需存档备查。
4.关键流程由HR把关
允许业务部门筛选简历、组织面试,但发放录用通知书、签订合同必须由HR办理,确保条款合法。
三、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业务部门口头承诺引发纠纷
案情:某公司销售总监招聘时承诺候选人“年薪30万+提成”,但合同中未明确,最终因业绩未达标仅发基本工资。候选人起诉公司欺诈。
结果:法院根据微信聊天记录认定公司需补足差额。
教训:重要待遇条款须写入书面合同,避免部门随意承诺。
案例2:歧视性招聘广告被行政处罚
案情:某公司在招聘广告中注明“仅限35岁以下男性”,被应聘者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
结果:公司因违反《就业促进法》被责令整改并罚款5万元。
教训:业务部门发布招聘信息前,必须由HR审查合规性。
四、总结与建议
1.法律允许授权:非HR部门可自主招聘,但需企业明确授权并建立合规流程。
2.核心风险点:歧视性招聘、程序瑕疵、隐私侵权等。
3.规避要点:
制定制度,规范招聘权责;
HR参与关键环节审核;
全程留痕以防范争议。
企业在灵活下放招聘权的同时,通过系统性合规设计可有效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