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出具的《专项核查通知书》,针对生育津贴申领数据开展专项核查
📋 长春市生育津贴专项核查资料准备清单
(可直接打印,逐项勾选核对)
一、基础主体资料
- 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 (仅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财务与工资凭证资料
1. 会计账簿类
- 领取生育津贴(含人流津贴)人员生育前12个月:
- 会计总账复印件
- 会计明细账复印件
- 应付工资总账复印件
- 应付工资明细账复印件
- 领取生育津贴(含人流津贴)人员生育后12个月:
- 会计总账复印件
- 会计明细账复印件
- 应付工资总账复印件
- 应付工资明细账复印件
2. 会计凭证类
- 领取生育津贴(含人流津贴)人员生育前后共24个月的全部会计记账凭证原件
提示:需按时间顺序整理,方便核查人员查阅
3. 工资发放类
- 领取生育津贴(含人流津贴)人员生育前12个月:
- 工资发放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 银行代发工资明细(银行回单/流水,加盖银行章或单位公章)
- 领取生育津贴(含人流津贴)人员生育后12个月:
- 工资发放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 银行代发工资明细(银行回单/流水,加盖银行章或单位公章)
三、社保与个税资料
- 领取生育津贴(含人流津贴)人员生育前后12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加盖社保经办机构章或单位公章)
- 领取生育津贴(含人流津贴)人员生育前后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加盖税务章或单位公章)
四、劳动关系与承诺资料
- 领取生育津贴(含人流津贴)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关键页: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
- 承诺书(按医保局要求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五、核查现场准备
-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 记账凭证、银行流水等原件需准备齐全,现场供核查人员查阅
- 安排熟悉财务、人事业务的对接人员到场配合问询
六、文书签收
- 在《专项核查通知书》上加盖被审核单位公章,填写接收日期
- 留存第二联(被稽核对象联),第一联交医保经办机构
✅ 温馨提示
- 所有资料需覆盖生育前后各12个月,合计24个月,避免断档。
- 重点核对:工资发放金额、社保缴费基数、个税申报金额三者口径一致,差异过大需提前准备合理解释。
- 若资料缺失,建议提前与医保经办机构沟通,说明情况并补充材料,避免影响核查进度。
📝 长春市生育津贴专项核查承诺书(模板)
(可直接打印填写,加盖公章后提交)
承诺书
致: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我单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就本次生育津贴申领数据专项核查工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开展生育津贴申领数据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全面梳理并提供本次核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单位主体资质证明文件
- 生育津贴申领人员生育前后12个月的会计账簿、记账凭证
- 工资发放明细、银行代发流水
- 社保参保证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 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我单位承诺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任何隐瞒、伪造、篡改或遗漏,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我单位确认本次申领生育津贴(含人流津贴)的人员均与我单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生育前后12个月的工资发放、社保缴费及个税申报数据均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存在虚构劳动关系、虚报工资基数、违规套取生育津贴等行为。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贵局本次专项核查工作,及时提供补充资料、接受问询及现场核查,绝不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或拖延核查工作。
若我单位提供的资料存在不实之处,或存在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行为,我单位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退回已领取的生育津贴、接受行政处罚等。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填写说明
- 单位名称:需与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准确填写18位信用代码。
- 签字与盖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缺一不可。
- 日期:填写提交承诺书的实际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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