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流程 (经办人整理版).docx
工伤鉴定流程
1. 经办人携带公章 、工伤员工认定书复印件 工伤员工诊断书复印件、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员工小二寸照片 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325室,直接填写申报
2. 经办人或携带工伤员工认定书复印件 工伤员工诊断书复印件、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员工小二寸照片 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325室,取鉴定表、填报盖章后送报
3. 等待鉴定处 集体鉴定、通知 等电话(约一个月半月) 打给工伤员工个人,电话形式
4. 工伤员工携带本人材料(身份证、病例、诊断书、片子等)到通知的指定医院,进行现场鉴定
5. 到达指定地点后 墙上会张贴
1)伤残鉴定汇总表、(科别、工伤员工姓名、档案号),按照相关科别信息,进行患处现场专家鉴定 。
2)领取工伤鉴定结果通知(约半个月)鉴定后一周左右开始公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公示一周后 邮寄或现场领取
1. 邮寄
2. 经办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被鉴定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公章、被鉴定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 经办人和被鉴定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被鉴定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签字或单位公章、被鉴定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签字)
4. 被鉴定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本人签字(委托人另外还需携带授权书签字按手印)
5. 指定日期 现场领取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325室(西民主大街与慈光路交汇处b座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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