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及线上、线下办理材料。
在线办理:
https://ztjcfw.zwfw.jl.gov.cn/applyweb/website/careerInfo.html?one=xseyjs-001&areaCode=220103
申报须知
一、申请条件:
1、本省助产机构内出生60天内的婴儿,新生儿父母申请时可完整填写信息,且需在新生儿出生48小时后申请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2、办理过程中新生儿父母均需要在线上登录,并进行双方授权及签字确认。
3、请提前为新生儿起名,需随父或随母姓,且姓名应从《通用规范汉字表》中选取。如新生儿姓氏选择除父亲姓氏和母亲姓氏以外的第三方姓氏,请到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线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吉林省。请父母提前商量好新生儿随父或随母落户,且随落户的一方户籍需在吉林省。
5、如父母民族不同,请父母提前商量好新生儿民族随父或随母。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社保卡制卡周期较长,请耐心等待。
2、如社会保障卡、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需要邮寄,需要您线下支付邮寄费用。
3、办理居民医保登记成功后,请您到“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费。 (风险提示:请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新生儿出生9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按新参保居民设置90日等待期。)
4、产妇在本地生育医疗费用无需申请,出院时可由医院“一站式”结算报销。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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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 公共服务 |
2 | 出生登记 | 行政确认 |
3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4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5 | 社保卡申请 | 公共服务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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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生儿父亲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和电子 |
2 | 新生儿母亲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和电子 |
3 | 新生儿父亲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和电子 |
4 | 新生儿母亲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和电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