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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为有效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现对生育津贴支付、护理补贴支付两项业务的办理材料调整如下:一、《生育津贴(补贴)报销凭证》取消加盖...
第一种: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数额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按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标准发放。第二种: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一、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一次性补缴所需手续:(社保局取)1、(1)提供《退休资格审批表》(2)《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表》及《吉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复印件并加...
第一、单位须支付2N作为经济补偿金包括的情形:2N是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的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四十八条、八十七条之规定,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