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病退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条件
1.属于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以申请病退,与集体改制企业(如供销系统)、个体工商户和国有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暂不纳入病退鉴定范围。不是因为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如辞职、辞退、开除、劳动教养、服刑等原因)的人员,不能申请参加病退鉴定。
2.连续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15年(含15年)以上;
3.符合国家规定的申请病退鉴定年龄条件,即在申请年度内,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先天性疾病,如小儿麻痹、先天性智障等不允许参加病退鉴定。
5.原工伤人员的工伤部位不属于鉴定范围。
6.患精神疾病的应提供五年以上门诊病志或二年以上住院病历,患癌症的应有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病理报告。
所需要件
主要包括:诊断证明书、原始病历及近一年的住院、门诊病历(或摘要)、X、CT、ECT、MIR片、B超、心、脑电图及病理报告书、化验单等,同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0431-85679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