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智慧人社单位网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操作分享
企业成功登录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工伤保险,进入工伤保险系统页面,点击左侧菜单,选择单位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点击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则可申请初次劳动能力鉴定信息录入。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要包含五个部分内容:基本信息、鉴定类型、申请人信息、申请鉴定信息和附件信息。页面中所有带*号项均为必填项,否则无法保存。
基本信息部分,不同于工伤认定申请模块下的操作,即无需手动录入,需要点击“工伤职工身份证号”旁的“放大镜”按钮,届时页面会弹出本单位所有工伤认定成功的员工信息,勾选被鉴定员工数据,点击右下角“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则该员工全部数据会自动映射到基本信息部分。
然后根据页面提醒,依次填入申请人信息,通常情况下,申请人信息与被鉴定人信息一致,“与被鉴定人关系”处,选择“本人申请”。
申请鉴定信息部分,需要根据被鉴定人实际鉴定需求,勾选鉴定事项,通常为“伤残等级鉴定”,如需配置辅助器具,则勾选“辅助器具配置鉴定”同时并如实正确填写“辅助器具配置内容”,如无需配置辅助器具,则填“无”即可。
确认录入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下角上传附件,根据附件目录的提示内容,选择上传伤残等级证照片,通常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能力鉴定表正反面即可。
附件上传成功后,点击下方的保存,届时会弹出操作提醒:一个员工只能存在一条工伤鉴定暂存数据,如果继续操作,则会删除当前员工的其他暂存数据。点击确认,保存暂存数据成功。
同时系统页面会自动跳转至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列表页面,选中暂存数据,点击提交,确认提交,届时会弹出“操作成功”提醒,且该数据的状态会同步为鉴定提交状态,则视为提交成功。 提交成功数据,可查询详细信息,以及撤销操作,但不可以修改及删除数据。
上述操作完毕后,即可到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0431-85679959;0431-8564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