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职工在以下条件下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根据长春市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职工在以下条件下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一、提取公积金的核心条件
1. 全款购房提取
取消24个月提取时限:全款购房后,不再限制24个月内必须提取公积金(过去超期无法提取)。
二手房要求: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需自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满半年以上方可申请提取。
配偶提取:个人婚前全款购房,结婚满半年后,配偶可申请提取该套住房的公积金。
2. 异地购房提取
取消户籍及地域限制:无论购房地是否为户籍地或缴存地,均可申请提取。
示例:长春缴存职工在沈阳购房,无需沈阳户籍或工作在沈阳,即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或还贷。
3. 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2025年内适用)
适用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长春市内新建商品住房。
提取额度:总额不超过实际首付款。例如:
首付需40万元,若公积金账户有30万元,可全额提取作为首付,自筹仅需10万元。
4. 二次贷款购房提取
改善型购房首付: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新房/二手房),首付最低20%:
场景:首套房贷款已结清,二套房总价150万元,首付需30万(20%),公积金可覆盖部分或全部首付。
5. 历史遗留住房补提
曾受限制的情况:过往因24个月时效或户籍限制未提取的住房,2025年后符合条件可补提。
示例:2019年全款购房未提取的职工,2025年可补提公积金。
二、不可提取的情形(需注意)
购非自住房:如商铺、写字楼等商业性质房产不支持提取。
非购房用途:装修、租房(政策未提及)等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虚假材料:伪造购房合同、发票等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取流程简化建议
材料准备: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婚姻证明等。
线上申请:多数业务可通过长春公积金官网或APP提交。
到账时间:审核通过后一般3个工作日内到账。
政策总结
此次调整大幅放宽提取条件,重点支持刚需、改善及异地购房需求。建议职工根据自身购房类型(新房/二手房、本地/异地)和时间规划(是否在2025年政策窗口期),合理选择提取方式以优化资金使用。具体操作前可咨询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43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