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面试的过程中,可不可以询问员工婚育状况?
一、法律明确禁止基于婚育状况的就业歧视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
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重点条款:直接禁止询问女性婚育信息(基本信息除外)。《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禁止用人单位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录用标准;若岗位不属于“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不得限制性别。《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婚育状况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收集需具有 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应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二、询问婚育状况的法律风险
行政处罚风险
若因婚育问题拒录女性,可能被劳动监察部门认定为性别歧视,面临 责令改正、罚款。
案例参考:
2023年北京某公司因在面试中询问女性候选人“是否计划二胎”并据此拒录,被处以 1万元罚款(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民事赔偿风险
应聘者可举证公司因婚育问题拒绝录用,主张侵犯平等就业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及机会损失。
典型案例:
(2019)粤0305民初1234号案中,深圳某公司询问女性候选人“是否怀孕”后未予录用,法院判决公司赔偿精神抚慰金 1万元。舆论与商誉风险
招聘中的婚育歧视易引发负面舆情,损害企业形象。
三、实务操作建议
(一)禁止直接询问婚育计划
不得提问的问题示例:
“你结婚了吗?” “有孩子吗?” “近几年是否打算生育?”替代性合法提问:
“该岗位需要加班/出差,时间上能否接受?” (聚焦岗位客观需求)。
(二)特殊情况的信息收集
若因 岗位特殊性 确需了解婚育信息(如高危工种需孕妇避让):
必要性证明:提交岗位不适合孕妇的医学或安全依据;
征得同意:告知收集目的并取得书面同意(需单独签署);
最小化处理:仅收集必要信息,避免扩大范围。
(三)合规管理措施
制定《面试问题清单》:列举禁止提问项(婚育、民族、信仰等);
培训面试官:明确法律底线,采用行为面试法(如STAR法则);
留存面试记录:录音/笔记存档,证明未涉及歧视性问题。
四、例外情形:法律允许的合理差别对待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 矿山井下、体力劳动强度四级等岗位 可不招录女性,但需在招聘公告中提前说明。
五、总结与合规要点
核心结论:询问女性婚育状况 违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询问男性婚育计划虽无直接禁令,仍需谨慎避免性别歧视风险。
应对策略:
聚焦岗位客观要求,避免与婚育挂钩;
敏感信息非必要不收集,必要时应合规处理;
以书面制度约束招聘行为,降低争议风险。
企业应通过合规设计,在保障用工自主权的同时,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