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吉林省 2024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 发基数的通知
关于发布吉林省 2024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 发基数的通知 吉人社联〔2024〕143 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 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 2024 年度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 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发基数分别为:长春市 94231 元/年、江源区 84696 元/年、农垦企 业 24918 元/年,除上述地区之外的市(州)、县(市、区)均为 86142 元/ 年。
二、计发基数用于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基本养老金计发。 三、请各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本市(县、区)2024 年度基本养老金 计发基数做好退休待遇核定工作。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4 年 12 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