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公布!
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 2024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就 2024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27 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
退休人员缴费年限 25 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 1 元;缴费年限 26 年至 30 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 增加 1.2 元;缴费年限 31 年至 35 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 1.4 元;缴费年限 36 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 每月增加 1.6 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 “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 2023 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 0.8%。
(三)倾斜调整
1) 高龄退休人员。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年龄达到 70-74 周岁的每月增加 20 元;年龄达到 75-79 周岁的 每月增加 30 元;年龄达到 80 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 40 元。
2) 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5 元。
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 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站长解读: 调整时间和范围: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给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办好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养老金的企业 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调整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 27 元。
o 比如,李大爷是退休人员,他在这部分直接增加 27 元。
挂钩调整:
o 与缴费年限挂钩:
o 假设张大爷缴费年限 20 年,那么增加额 = 20×1 = 20 元。
o 王大妈缴费年限 32 年,增加额 = 25×1 + 5×1.2 + 2×1.4 = 33.8 元。
o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假设赵大爷 2023 年底月基本养老金 4000 元,增加额 = 4000×0.8% = 32 元。
倾斜调整:
o 高龄退休人员:刘奶奶 72 岁,每月增加 20 元;孙爷爷 78 岁,每月增加 30 元;吴奶奶 85 岁, 每月增加 40 元。
o 艰苦边远地区:在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5 元。
o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若养老金没达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水平,就补足到该水平。 总的来说,这次养老金调整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让退休人员能更好地享受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