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企业、个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企业提出)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电话:
邮箱:
微信:
紧急联系人:
与乙方关系:
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至 年 月 日。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双方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 时 分解除,劳动权利义务合同即行终结。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至 年 月 日,为乙方缴纳社保、公积金至年月。甲乙双方在此确认: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奖金、补贴等均已结清,乙方已经休完在职期间的年休假(如有)。
三、乙方认可,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 )。乙方确认,该费用为乙方离职应获得的全部收入及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罚金、各种补贴等所有法定工资及福利、约定工资及福利及对应的补偿费用。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及其他原因,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四、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年月日之前进行工作交接,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费用,如乙方截止年月日未完成工作交接,甲方支付费用日期顺延至交接完毕之日。如乙方交接不清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涉及税费的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甲方按照当地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的规定为乙方办理退工退档及社会保险减员手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办理上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将甲方的客户资料及公司其他商业秘密对外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也不得再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代收甲方应收账款或其他应由甲方依法履行的义务。否则,甲方可追及乙方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甲方报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处理。
八、甲乙双方认可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所有权利义务及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再无争议,双方之间亦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如存在怀孕、工伤、职业病等情况,其对于自身情况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放弃与怀孕、工伤或职业病有关的工资或补偿,自愿放弃进行工伤认定及职业病离岗前检查的权利,本协议确定的内容是最终的解决方案,即使尚有未解决的事项或甲方低于法定标准支付相关款项的,乙方亦予以放弃。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或进行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也不得再提起任何异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仲裁、监察投诉、举报、民事诉讼、信访等,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主张权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已付款项全部追回,并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发现乙方在本协议签前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有权撤销本协议;若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离职前发生《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形的,甲方有权优先利用《劳动合同法》第 39条解除劳动合同,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一、乙方确认,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一次性对价补偿包括对乙方在甲方的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期间基于借调关系、劳动关系、委派关系等可能获得的全部补偿,乙方与甲方的关联企业亦再无任何争议。
十二、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无对另一方进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之意思表示,上述条款是乙方在充分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自身情况,知悉其依法应该获得的劳动报酬及补偿标准基础上与甲方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乙方确认对上述协议内容的确定,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十三、自甲乙双方签章捺印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后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私有化服务,部分内容每日 08:00-00:00 无法使用,请于其他时段下载或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