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业务合集
一、参保和变更登记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办理要件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2、①长春市户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②非长春市户籍需提供有效居住证(若提供居住证明需同步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如代办,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受理条件
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需要满足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
2、新生儿参保
办理要件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新生儿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新生儿为外地户籍人员并参加本地医疗保险的提供)。
注:“居住证明”含有派出所出具的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社区出具的暂住证明(加盖社区公章);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灵活就业人员在职转退休
办理要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份、《退休审批表》或《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表》及《吉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灵活就业人员无上述材料需提供人事档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固定工人调配证原下乡知识青年计算连续工龄审批表、原始固定工人登记表、2001年 10月以前所有的调整工资审批表(灵活就业)。
4、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办理要件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2、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
3、如代办,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5、失业人员参保状态变更
办理要件
停保:
1、身份证复印件
2、失业证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况证明(复印件加盖复印
单位公章)
6、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办理要件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
①长春市户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②非长春市户籍需提供有效居住证(若提供居住证明需同步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注:“居住证明”含有派出所出具的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社区出具的暂住证明(加盖社区公章);3港澳台居民参加长春市居民医保,需提供在长春市取得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4外籍人员参加长春市居民医保,需提供在长春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护照原件;
3、如代办,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7、灵活就业人员停保
办理要件
身份证,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8、灵活就业人员退保
办理要件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2、
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户口注销证明书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若死亡人员的地点是国外,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要提供权威的翻译件加盖公章;
3、死亡退保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为同步办理业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受理材料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身份证;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死亡)
9、城乡居民参保状态变更
办理要件
1、《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2、续保:城乡居民续保与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材料一致;停保:身份证或户口簿,如代办,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死亡退保:《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火化证》或户口注销登记页(死亡);
出国定居退保:出国定居的证明材料。
10、特殊人群标记
办理要件
1、每月月初会根据市民政部门上个月新认证及退出认证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对已参保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进行特殊人群身份标记。
2、如身份标识时特殊人群未参加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请在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后,携带身份证,低保证、特困证等身份认证证件到医保窗口进行特殊人群身份标记。
11、城乡居民基本信息变更
办理要件
1、《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3、如代办,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1、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办理要件
长春市缴费年限转移至吉林省外:
1、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2、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吉林省外缴费年限接续至长春市:1、职工医保年限转入:原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2、退役军人年限转入:部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
注:*2022年1月1日后吉林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人员无需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1、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办理要件
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返还继承审核表》2、身份证
四、信息查询
1、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代办人身份证
五、个人待遇申报审批
1、转诊转院续批
办理要件
治疗医院出具的门诊诊断书(加盖院章和医生名章)明确需要继续治疗的时间,(门诊诊断书要求转诊期间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首次异地门诊特殊疾病登记备案
办理要件
1.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或(异地治疗医院出具的门诊诊断书和医生治疗方案(写明治疗方案,盖医院公章及医生名章)近一年内全套住院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
3.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批时限与异地时限相同
3、异地门慢登记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2、长春市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慢性病审批表》要求在有效期内);
3、选择一家“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中显示已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的医疗机构;
(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进入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在“更多筛选”里选中“门诊慢特病”进行确认→选定所在城市即可);
4、审批时限与异地时限相同;
4、本统筹区门特、门慢撤销
办理要件
现场办理要件:
1、身份证原件,如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2、情况说明:写明撤销原因与治疗医院
5、异地就医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居住证明(派出所,街道,社区,物业,村委会开具)、产权证原件。如依据产权证申请,提供结婚证,双方都可申请。居住证为电子版的提供复印件;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单位提供派遣证明:
3、城乡居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另需提供务工证明或双创证明;
4、随同子女需确认子女年龄小于18周岁,父母曾办理异地就医的子女可跟随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统筹区内(含外六县)异地审批可互认。对于子女与父母任意一方不在同一户口,且该方父母已办理异地就医审批的,可额外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后,为子女办理异地就医审批。
5、社会保障卡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非首次异地门诊特殊疾病登记备案
办理要件
1、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或(异地治疗医院出具的门诊诊断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审批时限与异地时限相同;
7、异地门慢撤销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2、情况说明:写明撤销原因与治疗医院;
8、职工异地生育待遇核准
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围产期保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如男职工领取需额外提供女方的《就业创业证》或无工作承诺;
受理条件
生产前未备案,可以补批备案,手续与正常办理相同。
1:补批备案后,再将异地费用拿回窗口手工报销;
2:补批备案截至次年年底;
六、个人待遇结算
1、转诊住院报销(异地未结算)
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
5、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银行卡;
6、异地未结算情况说明(手写)
7、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2、异地转院住院报销
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
5、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名下的银行卡;
6.、转院证明(加盖医院章);
7、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条件
急诊(或意外伤害)就医非直接结算的应另外提供住院病历。办理时限截至至次年年底。
3、异地门诊特病报销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代办人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2、处方底方或门诊诊断书或门诊病志本或门诊手册;
3、门诊发票(加盖医院章);
4、门诊费用明细(加盖医院章);
5、门诊特病审批单(新系统2021.10.1之后审批无需提供)
6、银行卡(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4、异地就医门诊报销
办理要件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
4、处方底方或门诊诊断书或门诊病志本或门诊手册:
5、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银行卡;
6、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5、学生门诊意外伤害报销
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
4、处方底方或门诊诊断书或门诊病志本或门诊手册;
5、在医保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学生报销情况调查表》,按要求填写和盖章;如无法提供需提交情况说明;
6、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名下的银行卡;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6、学生户籍地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报销
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
5、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银行卡;
6、学校证明(写清楚学校寒暑假具体时间/请假时间,在户籍所在地医院就医经过,盖学校公章);
7、如在户籍所在地转诊至上级医院,须带转诊证明(加盖医院章);
8、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7、新生儿住院报销
办理要件
1、新生儿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发票(加盖医院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
5、住院费用明细(加盖医院章);
6、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银行卡;
7、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8、急诊住院报销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2、住院发票(加盖医院章);
3、全套住院病历(加盖医院章);
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加盖医院章);
5、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银行卡;
6、写急诊经过(手写);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9、职工异地生育报销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
2、生育治疗审批单原件(新系统2021.10.1之后审批无需提供)
3、住院发票(加盖医院章);
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加盖医院章);
5、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
6、银行卡(需提供本人或代办人的银行卡):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10、异地门诊特药报销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人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2、处方底方或门诊诊断书或门诊病志本或门诊手册;
3、门诊发票(加盖医院章);
4、门诊费用明细(加盖医院章);
5、基因检测报告;
6、银行卡(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11、异地就医住院报销(异地未结算)
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
5、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银行卡;
6、异地未结算情况说明(手写);
7、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12、学生实习期间住院报销
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
5、学校提供实习期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6、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名下的银行卡;
7、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13、学生假期户籍所在地医院住院报销
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
5、如果由户籍所在地医院转诊到上级医院,需由户籍所在地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需逐级转诊或转院)(加盖医院章);
6、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名下的银行卡。注意:如果户口由于上学迁至长春,需额外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户口迁至长春证明(盖章),无法提供的,可用长春集体户口复印件代替;
7、学校开具的证明(学校公章);
8、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14、学生非假期户籍所在地住院报销
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
5、学校证明(写清楚请假具体时间,在户籍所在地医院就医经过盖学校公章);
6、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名下的银行卡;
7、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15、门诊或120抢救无效死亡报销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如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2、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加盖医院章);
3、门诊发票(加盖医院章)
4、门诊费用明细(加盖医院章);
5、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银行卡;
6、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16、城乡居民异地生育报销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2、生育治疗审批单原件(新系统2021.10.1之后审批无需提供)
3、住院发票(加盖医院章);
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加盖医院章);
5、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
6、银行卡(需提供本人或代办人的银行卡);
受理条件
本年报销需在次年年底前申报
七、生育待遇
1、配偶无工作的男职工生育待
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围产期保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女方的《就业创业证》或无工作承诺;
受理条件
生产前未备案,可以补批备案,手续与正常办理相同。1:补批备案后,再将异地费用拿回窗口手工报销;2:补批备案截至次年年底
2、居民异地生育待遇核准遇核准
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围产期保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条件
生产前未备案,可以补批备案,手续与正常办理相同。
1:补批备案后,再将异地费用拿回窗口手工报销;
2:补批备案截至次年年底
长春医保人民大街服务大厅
人民大街与金宇大路交汇,吉商大厦西门
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道区惠工路799号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
净月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净月区红梅街1号,净月管委会东侧
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宽城区中科大街2106号,长春新区管委会西侧
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宽城区富城路228号,宽城区政府北侧
长春医保一汽业务经办服务大厅
汽开区东风大街与兴顺路交汇北行100米,一汽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北侧
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6665号,西安大路与西环城路交汇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