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关于工伤职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指南(解读)
政策依据:提及了相关文件及可查询网站。
启动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开始,省内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按改造进度陆续上线。
人员范围:在长春市参加工伤保险且待遇状态正常,已完成相关确认的工伤职工,包括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等情况。
备案流程: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到参保地经办窗口现场申请。
所需要件:针对异地医疗(康复)备案和异地配置辅助器具备案,分别列出不同场景下所需的具体材料。
注意事项:包括省内转诊转院备案有效期、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备案有效期及变更或取消备案的相关规定,以及未按规定备案的后果。
就医和结算管理:备案审核通过后,工伤职工可持社保卡到就医地协议机构治疗,遵守就医地流程和规范;直接结算费用执行本省相关规定;省内异地转诊转院的交通食宿费不纳入直接结算范围,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逐步纳入;工伤职工应在就医前完成备案登记。
备案表:分别提供了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康复)直接结算备案表和工伤保险省内异地配置辅助器具直接结算备案表的样式及填写说明。
政策原文:http://ccshbx.changchun.gov.cn/jbzx/tzgg/202407/t20240731_3329813.html
案例一:
李先生是长春市某企业的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他的户籍所在地在吉林市,因长期在吉林市居住,需要在吉林市进行工伤康复治疗。李先生的近亲属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李先生的身份证、户口已迁至吉林市的户籍材料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到长春市参保地经办窗口现场申请异地医疗(康复)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李先生可在吉林市的协议机构享受异地工伤康复直接结算服务。
案例二:
张女士是长春市一家公司的员工,被派往松原市长期工作。工作期间,张女士旧伤复发,需要在松原市进行治疗。她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往松原市的派出证明以及自己的身份证,由近亲属前往长春市参保地经办窗口办理异地医疗(康复)备案。备案成功后,张女士可持社保卡在松原市的协议机构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
案例三:
王师傅在长春市工作时受伤,经工伤认定后,长春市的协议机构无法对其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需要转诊转院到四平市的一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王师傅的家属填写《工伤保险异地就医(康复)直接结算备案表》,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同时附上参保地协议机构的转诊转院意见和代办人身份证,到长春市参保地经办窗口办理备案。备案有效期为 6 个月,在有效期内王师傅可在四平市的该协议机构多次就医。
案例四:
赵先生是长春市的工伤职工,因工作需要常驻通化市工作。他在通化市工作期间需要配置辅助器具,于是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保险跨省异地配置辅助器具直接结算备案表》、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往通化市的工作证明以及自己的身份证,由近亲属到长春市参保地经办窗口办理异地配置辅助器具备案。备案成功后,赵先生可在通化市选定的协议机构进行辅助器具配置,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案例五:
陈女士在长春市工作时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后需要更换辅助器具。她长期在辽源市居住,决定在辽源市进行辅助器具更换。陈女士的家属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工伤保险跨省异地配置辅助器具直接结算备案表》、居住地为辽源市的居住证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到长春市参保地经办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陈女士可在辽源市选定的协议机构进行辅助器具更换,并按规定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外地工伤职工来长春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指南
一、政策依据
《吉林省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吉人社联〔2024〕76号),文件电子版可分别在省社保局和我局网站中查询。
二、启动时间
2024年8月1日开始,我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按改造进度陆续上线。现有可直接结算的协议机构名单为:
序号 | 协议机构 | 医院类型 | 地址 | 就医类型 |
1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AAA) | 重症转诊 | 朝阳区新民大街71号 | 转诊转院 |
2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AAA) | 重症转诊 | 南关区自强街18号 | 转诊转院 |
3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AAA) | 重症转诊 | 南关区仙台大街126号 | 转诊转院 |
4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亚泰院区) | 医疗、康复 | 南关区亚泰大街4026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5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 | 医疗、康复 | 朝阳区繁荣路1028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6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院区) | 医疗、康复 | 明斯克路1543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7 | 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四医院(AAA) | 医疗、康复 | 绿园区西安大路4799号 朝阳区自由大路110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8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AAA) | 医疗、康复 | 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9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乐群院区(AAA) | 医疗、康复 | 二道区吉林大路3302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10 |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AAA) | 医疗、康复 | 南关区自由大路6426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11 | 吉林省电力医院(AAA) | 康复 | 南关区树勋街38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12 | 长春市第六医院(AA) | 医疗 | 宽城区亚泰北街3188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13 |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AA) | 医疗 | 朝阳区清华路1500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14 |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AA) | 医疗、康复 | 宽城区(北湖)明溪路2351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15 | 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AA) | 辅助器具 | 绿园区皓月大路2721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16 | 吉林省恩德莱康复器具有限公司(AA) | 辅助器具 | 南关区枫叶路356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17 |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AA) | 医疗 | 绿园区东风大街2643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18 | 长春市人民医院(AA) | 医疗、康复 | 宽城区南京大街728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19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AA) | 医疗、康复 | 绿园区西郊路27号 | 异地居住(工作) |
20 | 吉林月潭康复医院(AA) | 康复 | 南关区福祉大路1423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21 | 长春市第二医院(AA) | 医疗、康复 | 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22 | 长春市第二医院康复院区 | 康复 | 盛宇路与泰春街交汇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23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A) | 医疗、康复 | 朝阳区义和路516号 | 异地居住(工作) |
24 | 长春市宽城区医院(A) | 医疗、康复 | 宽城区青岛路107号 | 异地居住(工作) |
25 | 长春烧伤医院(A) | 医疗、康复 | 二道区东盛大街555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26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 医疗、康复 | 净月大街1643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27 | 长春市朝阳区中医院 | 医疗、康复 | 朝阳区工农大路569号 | 异地居住(工作) |
28 | 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 | 医疗、康复 | 绿园区春城大街1015号 | 异地居住(工作) |
29 | 吉林省优邦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 | 医疗、康复 | 南关区道台府3号楼4楼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30 | 德林义肢矫型器(北京)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辅助器具 | 经开区东环城路11000号 | 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工作) |
三、来我市就医和结算管理
1.省内异地工伤职工需先在参保地进行备案申请,审批通过后,按我市工伤保险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就医。备案有效期内如变更协议机构,请到我局经办窗口办理。
2.协议机构在办理直接结算时,会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核验工伤职工备案信息的有效性。如备案失效,则无法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3.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统一执行本省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
4.省内异地转诊转院发生的到参保地外就医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费不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审核报销(省内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工伤职工不享受此项待遇)。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支付标准统一按照全省定期待遇调整政策执行。
5. 在我市工伤就医(康复、辅具配置)期间,请遵守我市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及相关政策。如有相关服务诉求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我局,电话:0431-82538967